意大利专利商标局有关延长工业产权有效期的条款
2020年4月24日法律规定第 27条法条经修正2020年3月17日法令的第18条法规后,进一步修改了与工业产权有效期有关的条款:在2020年1月31日至2020年7月31日(不再是5月15日)届满的有效期在宣布紧急状态后的90天内保持有效。在上述日期之后,是有意当事方承担责任,即打算延长工业产权的期限,经已经预见到的形式采取行动,以在其到期时维持其有效或在此期间到期后付款续期。
我们还要提醒您,所有于2020年2月23日在意大利专利商标局或在该日期之后开始的未决条款都已暂停到2020年5月15日,因此延长了与暂停时间所相对应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