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专利法院:德国联邦宪法法院的决定

2020年3月20日,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公布其决定,部分地维持针对《统一专利法院协议》(UPCA)法律的有效性提出的宪法申诉。因此,德国联邦宪法法院裁定了德国联邦议会通过的关于《统一专利法院协议》的法律无效。

在2017年3月10日,德国联邦议会通过了关于《统一专利法院协议》的法律。作为回应,一个私人于2017年3月31日向德国联邦宪法法院提出了申诉。提出申诉中的理由之一涉及德国联邦议会议员接受该法律的情况。该法律是匿名通过的,然而,在最后投票时,只有一小部分成员在场。对于向德国联邦宪法法院提出的申诉,这应该成为决定性的要点。确实,法院认为该法律无效,因为该法律应得到德国联邦议会的三分之二成员的合格多数票予以批准。

法院裁定,关于《统一专利法院协议》的法律是将国家主权移交给国际法院。因此,这样的法律等同于德国宪法的变更,即只有三分之二的合格多数同意才有可能实现的。根据该裁定,由于不到10%的德国联邦议会议员批准了有关《统一专利法院协议》的法律,因此该相关法律将被宣布为无效。

德国关于《统一专利法院协议》法律的批准对于其生效至关重要,因此,再次使《统一专利法院协议》的生效和统一专利法院的机构放慢了速度。但是,这一消极的决定似乎也指出了解决该问题的方式,因为法院还驳回了申诉中提出的所有其他理由。 因此,人们可能会怀疑德国联邦议会需要以三分之二的多数票批准通过关于《统一专利法院协议》的法律。

显然,在不久的将来,由欧洲专利引起的专利纠纷必须继续由国家法院专门处理,这仍将导致各国家法院的裁决分歧。《统一专利法院协议》的目的是避免这种分歧,并使与欧洲专利有关的决定统一化。根据这一最新决定,很明显地,只有未来才能证明是否有那么一天统一欧洲法院可对欧洲专利提出异议。

 

Heiko Seeger

© Studio Torta (All rights reserved)

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