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实施的模拟 – 欧洲专利局扩大上诉委员会第G 1/19号决定

2021年3月10日,欧洲专利局扩大上诉委员会(EBA)发布了关于计算机实施的模拟的第G 1/19号决定,实质上确认了有关计算机实施的发明建立的判例法(即所谓的COMVIK方法 )也适用于计算机实施的模拟。

该决定是来自欧洲专利申请No. 03793825.5 一审驳回的上诉,其与计算机实施的模拟行人穿过建筑物等环境的运动有关。

审查部门基于发现计算机系统执行的指示对本发明的技术特征无任何贡献的这一事实而拒绝了该申请;唯一的技术方面是在用于实施(非技术)模拟的计算机系统的存在下被发现; 因此,本发明总体上被认为缺乏创造性。

申请人提出了上诉,在相关的程序中,上诉技术委员会将有关计算机实施的模拟的可专利性的问题转交给了EBA。 问题是关于要求保护的计算机实施的模拟是否可以解决技术问题并产生技术效果,尤其是当模拟是设计过程的一部分时,它应该是评估实际解决技术问题的相关标准。

EBA总结为,与COMVIK方法一致 (T 641/00, OJ EPO 2003, 352), 一项发明需要具有技术特征或产生技术效果以便有资格成为技术。 特别是,将本发明与现有技术区分开的特征需要有助于技术特征,以便考虑对创造性的评估。

对技术特性的贡献既可以通过计算机实施的模拟与物理现实产生的输出的直接关联来实现,也可以通过计算机系统内的其他技术效果来实现。 可以绝对确定计算机实施的模拟的技术性的另一个相关方面是该模拟是否有助于技术问题的解决。 即使不产生直接与现实世界链接的输出的模拟也可以解决技术问题(例如,通过提供向用户传达技术信息的输出),因此可以被认为是有发明性的。

EBA得出的结论是,使用COMVIK方法对个别特征的技术贡献的评估(可能通过提供与物理现实的直接链接或解决问题而有助于技术特征)对于决定计算机实施的模拟的可专利性具有决定性作用。

对于评估是否模拟有助于要求保护发明的技术特征,EBA结论为,对技术或非技术系统或过程的模拟不是决定性的,并且评估“技术性”的标准视情况而定。

最后,EBA声明,如果要求保护的计算机实施的模拟是设计过程的一部分,上述原则同样适用(事实上模拟是设计过程的一部分是无关紧要的)。

总而言之,EBA裁定,已经存在且建立良好的COMVIK方法适用于计算机实施的模拟,可以使用与任何其他计算机实施的发明相同的标准来评估其可专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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