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IPA- EPO: 一次卓有成效的合作

欧洲专利局(EPO)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同意通过启动CNIPA-EPO试点,在《专利合作条约》(PCT)框架内加强双边合作。

CNIPA-EPO试点旨在给中国公民或居民在根据CNIPA或WIPO国际局(IB)担任受理局的PCT提交国际专利申请时选择EPO作为其国际检索单位(ISA)或其国际初步审查单位(IPEA)的选择。

CNIPA-EPO试点将于2020年12月1日开始,为期两年。

如果您是中国的公民或居民,选择EPO作为您的国际检索单位可以使您有机会从EPO获得与欧洲检索质量相同的检索报告。

如果您对在欧洲专利局授予的欧洲专利来保护您的发明感兴趣的话,这条信息将非常重要。也就是,欧洲专利局在国际阶段已经检索过的申请在进入欧洲阶段时不必进行补充的欧洲检索。

对于任何其他相关信息,请联系info@studiotorta.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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